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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被通缉人员护照被注销怎么办?
如果你是境外被通缉人员且护照被注销,最简单正确的办法就是投案自首。若不是因为违法犯罪的原因而是特殊原因导致护照被注销,可以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说明特殊原因,重新申请办理或者委托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说明原由重新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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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逃亡5333天后警方承认错案 “通缉犯”申请国家赔偿?
2014年一次行动中意外发现他是被错误通缉(他这个属于经济***,属民事法律关系,比如有人借钱给别人,一直要要不到,就告别人***)。这下好了,冤案得以昭雪。问题来了5333天的日夜煎熬,谁能受到了。
2017年9月15日他要求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刑事赔偿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2、对公民***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法律思考
以此规定提起国家赔偿,但问题是他受到通缉并没有被拘留或逮捕。这里我们应当适当“引申”或者叫“扩张解释”一下,其一通缉令让商人怕被抓回去,不敢到处活动,不能正常生活工作(基本上呆在狭小的空间里,找工作也受到一定限制),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客观上侵犯了他的人身权),当然也造成了一定的后果(“不能享受人伦亲情,精神受到折磨,连***都不敢办理”);其二,我们国家赔偿法的立法本意是保障公民权利、监督和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因此我们认为虽未实际拘留商人,但侵犯了公民权利,应当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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