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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张家港父母上夜班,留8岁和2岁孩子独自在家玩蜡烛,引发火灾?
不幸中的万幸:
小孩的父母当天上夜班,就将两个小孩留在家中。两个孩子一个8岁一个2岁,看到家中有蜡烛,就点着玩了起来,没曾想把家里的被褥给点着了,所幸邻居及时发现,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即便生活不易,也不能忘了父母责任:
1、小孩独自在家,事故频发
因为工作原因,为了获得更多的收入,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经济条件,很多父母却疏忽了小孩的照顾。独自放任小孩在家并发生事故的新闻屡见不鲜,坠楼或是火宅的事情更是频频发生。
这样频繁发生的且是触目惊心的***,任何父母都应当引起重视!
2、照顾小孩不仅仅是道德义务,更应该法律义务:
父母与子女之间血脉相连,但是现实中很多父母也并未意识到对于小孩的照顾不仅仅是履行一个道德义务,作为父母对于小孩的照顾更是法律的义务。
《未成年人保***》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必须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加以监督和保护。
根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监护职责,应当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
《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中规定,父母不得将未满7周岁儿童单独留在家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将未满6周岁的儿童留在无人看护的场所或委托无看管能力者看管。
这个只是草案,但是也说明了国家对于将小孩单独留在家中问题的重视!
小孩玩蜡烛失火,父母之过
刚看到蜡烛两字,早己陌生,我们家至少20年没有蜡烛了。70年代,蜡烛,火柴那是家家必备品。因为那时工厂众多,电力供应不足。一到天黑就没电,家家点蜡烛,人称电业局为"电蜡局"。75~77年2年我参加市基本路线工作队,那时天天开会,开完工厂职工大会,跟班子开小会,接着工作队又开小会。回到家己9~10点钟了。进屋一看,在地上摆的小炕桌,点的蜡烛蜡油摊了一堆,老伴靠桌等我坐着睡了,孩子躺下早睡了,我晚一会蜡烛会点燃摊着一堆蜡油,就有可能失火呀。
说到张家港这2个小孩,玩蜡烛。现在电力充足,不再拉闸限电,供电公司除***检修或某条线发生故障,居民是敞开电的,再说用电绿色环保,又便宜便利。我们这1度电0,51元,1个月几十元,谁家还用不起呀。蜡烛是易燃品,怎么家里还有蜡烛呢。既使有蜡烛,大人上班把蜡烛放在孩子找不到的地方,也就不会让孩子弄到手去玩。做为父母也没告诉孩子,不要玩火。也该把火柴,打火机,蜡烛等易燃,容易着火的东***起来,藏到安全的地方,不能让孩子见到得到。
再说父母上夜班,把8岁2岁的孩子放在家,你们做父母的真放心。你们可能说,既没有孩子爷爷奶奶来看孩子,又没有孩子姥爷姥姥看孩子。我们也是无奈没办法。父母同时上夜班,对孩子的安全是多么大的隐患那。不能跟老板说一下,调整一下班次吗。小俩口得商量一下,两人不能同时上夜班,把2个幼年的孩子单独放在家里不安全
孩子玩蜡烛失火,什么后果,2个孩子受没受伤,这是我最关心的。如果着火了,烟呛,门反绩孩子跑不出去,很容易窒息而死,着火,孩子容易被烧伤,脸上留疤,是一辈子的痛。财产损失多少。着火除了你家损失,还殃及邻居,人家跟着你家受损失,人家要求你家赔偿也是合理的。
要失火严重构成失火罪。小孩玩蜡烛失火,要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因这2个孩子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造成邻居的经济损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大人一定要负起监护人的责任,把孩子看管好,出去上班一定安排有人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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