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海外生活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海外生活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国居民出国探亲最新规定?
中国公民申请赴国外探亲访友所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在国外有亲属可探望有朋友可访问。其中的“亲属”不论是直系或旁系,也不论是近亲远亲都可以称为亲属关系
(2)国外的亲友邀请申请人前往探望的正式书面信函;
(3)国外向申请人发出邀请函的亲友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自我经济担保书;
(4)申请人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的本人护照、同乡等有往来关系者只要是出国必须办理护照,并且持有目的地国家的签证!否则是不可以成行的,其中的“朋友”包括同学、同事;
两宋时期对海外贸易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由于西夏的兴起,中原通往西域的中外商路受阻。商业的繁荣和经济重心的南移,促使宋朝***重视并鼓励海外贸易。大力发展海上丝绸之路。
到南宋时,从海路前来通商的国家有50多个,东南沿海出现了许多贸易港口,其中广州、泉州、明州是著名的三大外贸港。官府在贸易港口设立市舶司,专门管理贸易事务,征收商税;市舶司所在的港口,还设有专供外国商人居住的“番坊”和用于番货交易的“番市”。
这条以中国泉州为起点,可通往日本、高丽、东南亚、印度、波斯和***的海上丝绸之路,不仅使宋朝***获得了巨额的财政收入,也给通商各国的文明进程增添了活力。
海外华人、华侨、外籍华人都是怎么定义的?中国还是不是他们的祖国?
华人是指已经加入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血统的人。“华”是中国的古称,中国古代很早就把寄居他乡的华人称为“侨人”和“侨士”,外籍“华人”之称谓从“华侨”演变而来。关于华侨的概念应该是只能适用于仍然保持中国国籍的中国侨民,已经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人,已不是中国公民(国民),不能再称为华侨。因为他们是具有中国血统的外国国民,所以通常是称他们为华人或者为外籍华人。1980年9月,我国***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三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九条)。[1] 由于上述的变化,华侨人数急剧下降,据目前统计,华侨占海外华侨华人总数的7.7%,华人占92.3%,即九成以上的绝对多数是华人,而不是华侨。
在回答“中国是不是海内华人、华侨、外籍华人的祖国”这个问题之前,大家确实有必要弄清楚下面几个名词的概念。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因为历史悠久,中国有许多别称,如***、赤县神州、神州、海内、华夏、中夏、函夏、九牧、九区、九域、中华、中原等十多个。《辞源》“四海”条注:古人以为中国四周皆是海,所以把中国叫做“海内”。在海内之外工作生活的华人,统称“海外华人”。海外华人与外籍华人都没有中国国籍,不受中国法律约束,华侨是指具有中国国籍但长期在他国工作生活的人,受中国法律约束。他们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国籍问题。
国籍与祖国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所谓祖国,就是自己的国家,是祖辈们开辟的生存之地。自家的女儿嫁了出去,户口也迁走了,难道女儿从此就可以不承认生她养她的父母及她曾经生活的地方?同样的道理,海外华人、外籍华侨,虽然没有中国国籍,认同你国籍所在地为自己的祖国;但是,你同样别忘了,中国曾是你或你祖辈曾经的生存之地,你不承认中国是你的祖国可以吗?
所以,无论海外华人、华侨或外籍华人,由于各种原因,你可以有多个国籍,但中国,是你或你祖辈曾经开辟生存的地方,无论你走到哪里,同样也是你的祖国,这是毋庸置疑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海外生活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海外生活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